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4-04-25 | 阅读 : 489 | 下载量 :22 投诉   

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部、省两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具有局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局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深化廉政教育,端正干部群众思想,打造廉洁警营

1、开展“每月廉政大讲堂”活动,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围绕厅纪委部署开展的“人心、人性、人品”专题教育活动,根据总队纪委下发的”廉政大讲堂”光盘和关于开展”每月廉政大讲堂”的通知要求,局纪委定于每月的第一个周二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局年内至少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和军政主官廉政课件评比活动;基层各级党委(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年内至少为干部群众进行1次集体廉政授课,同时每月至少开展1次廉政教育;大队主官每月还应至少开展1次”推门听课”活动;科以上领导干部、大中队主官和从事防火岗位的干部要认真开展廉政调研活动,年内至少向局纪委上报2篇廉政调研文章;通过各种学习教育的方式、手段,有效加强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

2、开辟网络媒体等宣传教育阵地,加强社会和队伍基层的监督力度。局将利用厅纪委在xx便民服务在线平台“xx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联组工作信息网”页面上开通的“专栏”,及时公布有关禁令警规、纪律要求等规定,教育干部群众入脑入心、警钟长鸣,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和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发布局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好,提高局的社会影响力和内部的凝聚力;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和基层干部群众第一时间如实反映情况,增强对局干部群众的约束力;同时局纪委将利用网络媒体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对违反“三项纪律”以及“四风”等行为进行督察,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局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年内,局党委将组织对大队级单位军政主官廉政谈话,以进一步强化党委主责意识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进“一岗双责”落实。同时辖中队的大队每季度至少要同所辖中队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局将加强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力度,和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提交讨论前的廉政谈话,实现谈话制度化、经常化;完善廉政谈话台账资料,做到有图像、有记录、有分类。

4、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队伍特点和形势任务,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内容,力求有特色、有品位。加强正面教育,开展“培养树立廉政先进典型活动”,大力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凝聚正能量(每个单位5月1日以前至少推选1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人物);加强警示教育,选取贴近队伍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触动灵魂,形成震慑力;以推动正规化建设为契机,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警营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打造廉政文化示范角、示范园、示范长廊。有条件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营房、营区广泛设置廉政主题,特色标语、展板、橱窗、雕塑等廉政文化景观,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没有条件的单位书面报告后也可利用其他方式体现。

二、创新廉政机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局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行现役纪检工作例会制度,促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xx省公安现役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廉政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廉政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党委(支部)年内至少召开1次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半年至少分析1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年内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时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同时根据局通知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干部廉政档案。会议开展情况要有视频图像资料、有记录、有归档、有总结。

6、规范执法执勤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家庭助廉作用。进一步完善执法执勤廉政建设制度,主动走出去向社会单位、服务对象回访,及时掌握廉政动态,总结经验,堵塞漏洞,有效遏制执法执勤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加强对队伍贯彻执行《监督执法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督执法突出问题;同时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和干部家属签署《家庭助廉倡议书》和《保证书》,让家属协助参与对从事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和正确引导工作。

7、积极推进廉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结合队伍特点,局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政监督信息化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监管,提升监督工作科技含量,启用新版《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查处警官投诉举报案件;同时要加大纪检、审计、督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形成整体监督合力。

三、推进作风建设,严明各项纪律,提升队伍形象

8、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开展“廉政”建设,深入强化局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局政令警令畅通;认真学习中央、公安部党委、公安部政治部、纪委、部局党委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党委、总队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xx省公安现役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内容。

9、建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局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成果,加强对《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安现役队伍违反“三项纪律”以及“四风”方面的问题,形成常抓不懈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0、全面推行公开述职述廉,做好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开展局级和大队级单位监督执法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活动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继续规范完善,今后局执法单位全部面向社会群众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及时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按规定征求监督员意见和建议。

四、加大检查力度,从严整肃警风,维护法纪权威

11、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违法违纪“零容忍”,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重要节日、重大安保活动、补选退时机,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警务督察,推进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局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建立廉政巡视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12、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各单位要对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一次系统剖析,认真总结问题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坚持做到“一案一剖析一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系统实现教育干部群众、完善制度、促进工作的目的。队伍要针对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

13、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体制。加强廉政、审计监督,开展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任期、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建立完善物资装备“管采分离”工作机制;开展大队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将对所辖大队全部进行审计,总队抽审2个大队),积极推行先审后离、先审后提制度。

五、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升纪检工作水平

14、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建设。按照总队纪委要求,局将完善纪检监督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督干部,随缺随补,保持纪检监督队伍稳定。加强纪检业务建设,夯实纪检基础性工作。

1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的案件,局纪委将组织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做到查办一件,处理一件,曝光一件,始终保持对违纪案件查处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局纪委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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